各村、居委、企事业单位:
根据市、区二级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合作医疗基金管理,经镇政府研究决定,调整镇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,调整成员如下:
主 任:施 刚 镇副镇长
副主任:朱建凤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主任
成 员:毛仲芳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
张德应 月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
吴建忠 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
陈建国 钱潘村书记
朱方元 勤丰村主任
施雅萍 新丰村妇女主任
龚民强 镇合作医疗管理办负责人
委员会下设办公室。主任:龚民强,成员:沈仲琴、徐秋芳、赵坚华、周琳、张琴。
特此通知。
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五日